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级重点课程的通知

时间:2024-06-21浏览:10设置
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高〔2024〕18号)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2024年市级重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
1. 建设目标

优先支持以下课程建设:

(1)人工智能赋能(AI+)课程建设。建设一批基于本校课程建设和学科专业优势的AI+专业、通识、核心等课程,打造AI+课程体系。

(2)产教融合课程建设。围绕服务上海区域重点产业,推动行业与学校紧密结合,推动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的产教融合,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课程改革、教学设计。

(3)面向特定领域急需人才培养的课程建设。如涉外法治、国际合作、国际组织后备、国际金融、国际航运、国际传播等,开发建设一批适用于紧缺急需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。

(4)实验实训实践课程。聚焦提升学生实践操作能力、创新能力,通过校企合作,引进、开发实践教学项目,将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项目。

(5)创新创业类课程。

(6)开发建设优质自编教材的课程。

2. 申报名额

每个学院(部)申报总数不超过2门;其中具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,可根据一流专业数量增加相应门数。

3. 申报条件

(1)申报课程须为开设一学年以上的本科课程,具有一定建设基础,经过校级课程建设的项目优先推荐。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课程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。

(2)每位课程负责人仅限申报1门。

4. 推荐上报程序

经学院组织申报、相关课程负责人自愿填写申报书、学院审核排序、学校初审、组织评审、公示等程序,择优推荐上报。

5. 材料准备

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《2024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以及《2024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于6月30日前,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《申报书》《汇总表》发送至qsong@shou.edu.cn,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
6. 时间安排

(1)6月30日前,学院提交电子版《申报书》《汇总表》;

(2)7月12日前,评审、推荐公示,入围课程根据评审意见做修改,完成申报。

 

附件:

附件1 2024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书.doc

附件2 2024年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x

附件3 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(沪教委高2024-18号).pdf

 

 

教务处 

2024年6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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